我没敢动。
那天晚上躺在杂物屋的竹躺椅上,盯着房梁。
没睡着。
婆婆走后第二十五天。
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。
“刘秀秀?你好。我姓宋,宋远明。镇法律服务所的。你婆婆——周桂兰的老同事。”
我站在超市后门的台阶上。
“你好。”
“周桂兰让我在她走后一个月联系你。现在差几天,但有件事不能再拖了。方便见面吗?”
当天下午,我骑电瓶车去了镇上。
法律服务所在镇zhengfu旁边一条巷子里。
老宋五十多岁,头发花白。
桌上压着一块玻璃板,底下夹着几张照片。
其中一张——两个人站在村小学门口。
婆婆在照片里笑着,围着那条洗得发白的蓝围裙。
旁边的年轻人穿着白衬衫,是老宋。
照片右下角写了一行小字:年秋。
“秀秀,”老宋把茶杯推到我面前,“你妈——我就这么叫了,三年前来找我,让我帮她做了两件事。”
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。
“第一件事,是请我做了一份遗嘱的见证。”
我愣住了。
“遗嘱?可是……遗嘱已经念了。”
“那份分家协议,”老宋看着我,“不是你妈最后的意思。”
他停了一下。
“她三年前在我这里立了一份遗嘱。时间比那份分家协议晚了两年多。”
他把信封推到我面前。
“第二件事——她让我转告你一句话。”
他看着我。
“好好吃饭不是随便说的,坛子里有东西。她说你会找到的。”
我手指尖发麻。
老宋又说了一句:“你妈当时跟我说——这个秀秀,是我养大的。”
“十年了,没叫过一声苦。别人都不拿她当陈家人,但她比谁都像我的孩子。”
“我不能让她到头来连根葱都捞不着。”
他的声音很平。
但我的鼻子酸了。